荆州校区社会化学生公寓管理费使用暂行办法

作者: 时间:2023-08-28 点击数:

为提高社会化学生公寓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社会化学生公寓管理费使用流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使用范围

1.社会化学生公寓及其服务人员的年度服务质量考核、评优以及奖励荣誉证书、奖牌、绩效奖励等;

2.服务社会化学生公寓的相关工作人员,因服务工作需要外出交流学习调研考察资料费、差旅费等;

3.学生宿舍服务中心及社会化学生公寓工作人员的节假日加班补助(误餐补贴)等;

4.学生宿舍服务中心及社会化学生公寓文化建设;

5.经学校同意从该经费渠道支出的,用于校内宿舍及社会化公寓的基本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

二、审批报账流程

1.学生宿舍服务中心年初申报预算计划;

2.部(集团)分管领导审查;

3.部(集团)分管财务领导审核,其中涉及“三重一大”项目支出,须提请部(集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4.学校计划财务处领导审批报账。

三、使用要求

社会化学生公寓管理经费由部(集团)结合全年预算统筹使用,所有项目支出须明确项目与预算,并报部(集团)审批后实施,财务支出范围和程序须严格按照学校计划财务处要求执行。

后勤保障部后勤服务集团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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