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0年跨校区上班行政人员公交IC卡充值及2019年跨校区上课教师交通补贴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20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长大校办发【2007】9号文件与校长办公会议精神,后勤保障部(后勤服务集团)拟于近日办理2020年教职工公交IC卡充值、2019年跨校区上课教师课时交通费(不含武汉校区)发放事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跨校区上班行政人员IC卡充值

1.充值时间

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

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充值地点

后勤楼6楼会议室

3.充值人员范围

各单位跨校区上班的行政坐班工作人员

4.充值金额

按全年800元/人标准充值,工作履职时间未满1年者按标准折算

5.充值程序

各单位指定专人收齐充值人员公交IC卡,填好《2020年IC卡充值人员统计表》(附件1),由本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住房管理办公室(后勤楼207办公室)审核;后勤保障部根据人事处提供名单集中办理。

6.如需办理新卡,请务必带上申办人身份证原件。新卡类型包括全国通用卡(不能挂失)、本地通用卡两种,在填写《2020年IC卡充值人员统计表》时一并注明。

7.独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后勤保障部工作人员IC卡充值程序同上,费用本单位支付。

二、2019年跨校区上课教师课时交通费发放

1.办理程序:各学院指定专人于2020年10月20日前填好《2019年跨校区上课教师交通费统计表》(含研究生课程教师,附件2),请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本科生上课教师课程统计表报教务处教务科、后勤住房管理办公室审核,将研究生上课教师课程统计表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后勤住房管理办公室审核,最后统一交后勤综合管理办公室;后勤综合管理办公室汇总后报学校计划财务处;学校计划财务处根据审核意见一次性拨款到各学院;各学院负责发放。

2.课时交通费发放标准为2元/课时。

3.2019年已办理交通IC卡的行政人员不予办理。

4.各学院将上课教师交通费统计表电子版同时发送到后勤综合管理办公室,QQ:245816738,联系电话:8060295,联系人:刘江荣。

请各单位及时转告,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0年IC卡充值人员统计表

附件2 2019年跨校区上课教师交通费统计表



                    后勤保障部

                    202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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