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11月份环境卫生大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1-23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校园爱国卫生工作,进一步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营造洁净、健康的工作学习环境,长江大学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经研究,定于11月30日前在全校开展11月份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11月30日下午组织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各单位所属的办公室、实验室、工作室、资料室、教室和《长江大学各单位卫生责任区划分表》(附件1)所划范围清洁卫生情况。

2.各单位落实《长江大学关于在校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通知》(长大校发【2016】183号,附件2)情况。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学生宿舍及考研自习室相关工作由学生工作部组织,武汉校区相关工作由武汉校区负责。

附件:1.《长江大学各单位卫生责任区划分表》

2.《长江大学关于在校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通知》(长大校发【2016】183号)





                         长江大学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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