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校园爱国卫生工作,推进我校创文创卫向纵深发展,以优美环境迎接“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到来,长江大学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根据《关于定期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大扫除的通知》《关于开展“清洁家园” 大扫除“无烟单位”创建的通知》要求,定于4月30日(周五)下午对全校各单位开展本月第3次环境卫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各单位所属办公室、实验室、工作室、资料室、教室和《长江大学各单位卫生责任区划分表》(附件1)范围内开展“清洁家园”大扫除的情况。
2.各单位落实《长江大学关于在校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通知》(长大校发【2016】183号,附件2),全面开展“无烟单位”创建的情况。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其中,学生宿舍及考研自习室相关工作由学生工作部组织,武汉校区相关工作由武汉校区负责。
附件
1.《长江大学各单位卫生责任区划分表》
2.《长江大学关于在校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通知》(长大校发【2016】183号)
长江大学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