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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紧急提示
作者: 时间:2021-08-03 点击数: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病毒载量高、传播能力强、传播速度快,加之人员外出流动增多,疫情传播的风险非常大,现就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紧急提示如下:
1.减少人员流动,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市,非必要不出县,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区所在地。
2.严控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举办规模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报县级以上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
3.出入各类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文化休闲娱乐场所要实行限流、验码、测温,室内要常通风。旅游景点要实行限流、预约、错峰、验码,不邀请、不组织中高风险区所在地人员来鄂旅游。商场、集贸市场等要定时消毒、通风。
4.加强社区管控,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鄂人员要及时排查,申报登记。做好社区清洁消毒。
5.对境外来鄂返鄂人员、中高风险区来鄂返鄂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落实严格闭环管控措施。
6.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码头、高速公路出口等,一律实行验码、测温,设立24小时核酸证明查验点;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地来鄂返鄂人员查验核酸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应在现场进行核酸采样,并实施闭环健康管理。
7.加强医院规范管理,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各项措施。
8.养老院、监所等特殊场所按有关规定实行封闭式管理。
9.疫苗接种全面提速,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敬请全省居民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掌握卫生知识,做好个人防护。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相关部门要维护好市场秩序,保障物资供应,确保市民日常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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