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11月份环境卫生大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24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校园爱国卫生工作,以干净、整洁和优美的校园环境迎接荆州市创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评估,长江大学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经研究,定于11月26日在全校开展11月份环境卫生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各单位所属的办公室、实验室、工作室、资料室、教室和《东校区各单位卫生责任区一览表》(附件)所划范围清洁卫生情况。

2.各单位落实《长江大学关于在校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通知》,全面开展“无烟单位”创建的情况。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学生宿舍及考研自习室相关工作由学生工作部组织,武汉校区相关工作由武汉校区负责。

附件:《东、西校区各单位卫生责任区一览表》

长江大学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1年11月24日

ICP备案编号:鄂ICP备05003301号 版权所有:长江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管理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