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省、市防控部署及各级教育部门防控要求,切实做好校园疫情防控,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校园继续实施封闭管理。进出校园严格“四必”要求,在校学生的校园管控方案由学工部、研工部、国际学院等部门制定并实施。
二、教学活动继续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实践实习教学由教务处与研究生院负责审批。
三、校内非必需不举行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按谁举办谁负责原则,经归口部门严格审批后报防控办公室备案。
四、学校有序组织核酸检测抽检和新冠疫苗接种,全体师生员工应积极配合。
五、进一步压紧压实校园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各二级单位切实承担本单位防疫主体责任,教职员工与学生切实履行防疫个体责任,严格遵守属地和学校各项防控要求。
长江大学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