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性质及参保对象 |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属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畴,是国家政策性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它不同于商业保险,大学生原则上应在学校所在地参保,如在原籍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等国家政策性医疗保险,不再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
缴费标准 |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文件规定,2022年大学生医保缴费标准320元/人·年(以后调整以荆州市医疗保障局文件规定为准)。低保对象、重残人员提供证明后可以不缴费。 |
缴费时间 |
9月1日至11月30日,由学生本人凭学号和密码(本人身份证号的后6位)在长江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221.233.24.59/)上缴纳。 |
门诊待遇 |
①普通门诊统筹: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一张发票只能报销一次,每天报销限额为药费10元,一般诊疗费为9元;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够报销10元的按55%比例报销;个人年度累计报销限额为350元(含一般诊疗费),并计入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②特殊门诊重症慢性病报销比例为70%。 |
住院待遇 |
①起付线(门槛费):荆州市内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为800元,三级医院1200元;荆州市外医院1800元。 ②封顶线:12万元/年。 ③报销比例:基本医疗政策范围内的甲类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乙类费用个人先自付10%后,再按居民医保政策报销。 ④生育补助:定额补助标准为800元(剖宫产1000元),联系电话8258377。 |
荆州市指定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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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长江大学医院、荆州市惠民园医院; 二级:荆州市二、三、五人民医院、胸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精神卫生中心; 三级:荆州市中心医院、第一人民医院、荆州市中医院。 |
门诊报销须知 |
所需材料:门诊发票原件;门诊费用清单或电子处方;门诊病历;身份证、建行卡复印件。 报销程序:每学年集中办理二次门诊报销业务,由各学院于每学期的5月30日、11月30日前统一收集整理好有关材料后,交学校医管办审核,所报销费用直接打到学生本人的银行卡上。 |
住院报销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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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住院发票原件;入院诊断证明;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总清单;建行银联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住院时情景照片;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医嘱(长期、临时)。 报销程序:由学生本人直接将住院材料交学校医管办初审合格后,送荆州市医保服务中心核算,报销费用直接转账到学生本人的建行卡上。 |
意外伤害报销须知 |
报销所需材料:住院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总清单、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住院病案首页、患者本人银行卡复印件(中行、农行、工行、建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社保卡复印件或参保证明、意外伤害住院申请审批表。 报销程序: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报案(电话0716-8495518),并填写《荆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申报审核表》,交由现场查勘人员。 |
大额医疗保险须知 |
赔付标准:在居民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封顶线12万元基础上,大额医疗保险再赔付35万元。 理赔程序:按照上述住院报销材料收集要求准备好后直接交给荆州市医保服务中心保险科(电话8267808),也可以交给学校医管办代为上交荆州市医保服务中心。 |
异地就医规定 |
①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实习、实践期间除外)。 ②异地就诊医院必须是公立医院(一般为人民医院或中心医院)。 ③保全好有关门诊或住院报销所需材料,并及时上交。 ④异地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较本地少10%。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异地就医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20%后再按我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报销。 |
社保卡使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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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只有参保(足额缴清了医保费)学生的社保卡才能使用。 ②门诊使用限定为长江大学医院(含东校区医院、西校区医院和城中校区医院)。 ③住院使用限定为荆州市范围内的公立医院。异地就医需报荆州市医保服务中心确认备案。 ④社保卡全国通用,毕业后不必注销。 ⑤社保卡办理情况查询网址http://zwfw.hubei.gov.cn/bmfw/shbx/SocialProgress.jspx 咨询电话:12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