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便于核拨2018年跨校区上课教师交通费用,根据长大校办发【2007】9号文件精神,后勤服务集团将于近期办理2018年教师跨校区(不含武汉校区)上课课时统计及相关事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办理程序:各学院指定专人于2019年4月23日前填好《2018年跨校区上课教师交通费统计表》(含研究生课程教师,样表见附件),请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专科生课程教师统计表报教务处教务科、房产管理处住房管理科审核,研究生课程教师统计表报研究生院培养科、房产管理处住房管理科审核,最后统一交后勤服务集团办公室。
2.后勤服务集团办公室汇总后报学校计划财务处,学校计划财务处根据审核意见一次性拨款到各学院,教师到所在学院领取。
3.课时交通费发放标准为2元/课时。
4.已办理交通IC卡的行政人员不予办理。
5.各学院将上课教师交通费统计表电子版同时发送到后勤服务集团办公室,QQ:1634348076,联系电话:8060295,联系人:陈育。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附表:2018年跨校区上课教师交通费统计表
后勤服务集团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