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关于调整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和方式的通知

作者:zj 时间:2019-11-12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荆州市医疗保障局 荆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荆医保【2019】29号)精神,自2019年9月起,调整我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的缴费标准是250元/年/人。
二、缴费方式
由学生本人凭学号和密码(本人身份证号的后6位)在长江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221.233.24.59/)上缴纳。
三、缴费时间
11月1日至11月30日。
四、几点说明
1.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后,门诊及住院医疗费报销待遇将相应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险是国家给予大学生的一项普惠政策,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对大学生医保必须做到“应保尽保”。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大学生医保工作,加强宣传,认真组织,确保让每一位学生知晓国家医保政策。从今年开始,实行先缴费后参保的原则,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缴纳医保费者视为自愿放弃参保,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3.校医院大学生医保科将根据学校计财处提供的学生医保缴费名单,报荆州市医保局予以参保。
4.校医院大学生医保科会同计财处在学生毕业前统一清理参加大学生医保费用情况,据实多退少补。
特此通知。



长江大学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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