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部(后勤服务集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试行)

作者: 时间:2020-11-19 点击数:

为建立和完善后勤领导班子决策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后勤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议事决策功能,提高后勤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的水平,按照学校党政工作要求,结合后勤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必须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学校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

2.后勤总体发展目标、发展规划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方案,后勤党政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3.后勤重要改革方案、措施,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废止。

4.报学校研究的后勤管理、服务中的重要事项。

5.后勤经费预决算、相关制度规定的2万元以上大额经费使用和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后勤资源调配和职工福利及奖(酬)金的分配方案。

6.报学校审定的后勤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方案。

7.报学校审定的职工引进、录用与聘任、职称评定、职工年度考核、绩效发放等方案。

8.管理权限内的干部推荐和任免、人员调配,各类优秀先进人选的推荐。

9.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稳定工作。

10.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议题确定、成员组成和会议召开

1.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周二召开,议题由各部门提出,报分管领导审批确定后(涉及重大“人、财、物”调配问题须同时报后勤主要负责人审批),于前一周周四报综合管理办公室列为正式议题。需多部门配合完成的工作,应明确列席人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2.有关部门根据会议议题准备必要的学习资料、背景材料等,于会前2天发各与会人员,供与会人员充分酝酿,以便形成统一意见或决议,会议提倡“无纸化办公”,汇报尽量采取多媒体形式。

3.党政联席会议的成员为后勤行政正副职领导、党委书记、总经理助理,列席人员包括综合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议事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应列席的人员。—般情况下,党政主要负责人缺席时不宜举行会议;涉及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议题,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必须同时参加。根据会议需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列席人员。

4.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议题由总经理或党委书记主持,涉及干部、奖惩和思想政治工作等事项由党委书记主持,涉及经费、物资、维修等事项由总经理主持。

三、议事决策规则

1.党政联席会议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党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不得越权决定重大问题;后勤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坚持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又要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2.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分管领导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明确、具体的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3.决定党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在认真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充分酝酿,努力在认识上达成一致,再由集体讨论决定。

4.党政联席会议决定重要问题,要经过认真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对复杂情况和问题要反复比较鉴别,要注意听取分管领导或职能部门的意见。存在较大分歧的事项应暂缓决定,必要时可按组织程序向学校请示和反映。

5.党政联席会议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负责会议记录,就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要求形成会议纪要,制作相关文件,催办、督办工作落实。

6.对于应当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或征求班子其他成员意见时,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后可以做出应急决定,但事后应及时向班子其他成员通报和说明。

四、决策的实施和纪律要求

1.凡经党政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党政班子成员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任何人无权擅自更改,不得在言论和行动上与之相悖。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要明确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有关负责同志和部门应积极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决议的落实,并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通报实施情况。

2.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和执行情况,必要时可在后勤内公布,向学校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请示报告,同时接受群众监督。

3.党政联席会议的决策一经做出,要保持相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能随意变更。确需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时,经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意,由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4.党政联席会议参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保密规定,不得透露讨论过程及参会人员发表的意见。人事、干部议题涉及到本人或其亲属时,有关人员应予回避。

5.对党政联席会议决议、决定执行情况要加强督促检查,对不执行、拖延执行或擅自改变会议决定而造成工作损失的,实行责任追究。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后勤保障部(后勤服务集团)党政联席会议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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