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部(后勤服务集团)预算编制与执行暂行办法

作者: 时间:2021-05-10 点击数:

为加强后勤保障部(后勤服务集团)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年度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真实、合理,倡导绩效导向的原则,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并结合后勤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切实履行法定主体责任

各部门(中心)负责编制并上报本部门年度经费预算。

各部门(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二、预算编制过程

1.编制流程

每年9月份各部门(中心)按照要求上报本部门年度预算,并报后勤党政联席会议审批。

2.编制范围

根据编制原则,各部门(中心)编制所涉及的业务运行经费与人员经费,包括本部门所有收入、支出,应做到应编尽编;业务运行经费按项目编制,人员经费严格按照编制数与核拨标准控制。

三、预算执行

1.预算执行刚性,无预算不支出。

2.人员经费与业务运行经费不能打通使用。

3.人员经费严格按照编制数与核拨标准执行。

4.业务运行经费支出必须按项目执行。

5.不可预见经费支出必须专项申请,经党政联席会审批。

四、预算调整

各部门(中心)在第四季度按照预算执行的实际情况,预算内的项目经费调整及新增项目预算,必须经党政联席会审批。

五、预算绩效管理

各部门(中心)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作为各部门(中心)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其中经济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当年度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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