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长大校办发【2007】9号文件精神,后勤服务集团将于近期办理2020年跨校区(不含武汉校区)上课教师课时交通费发放事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办理程序:各学院指定专人于2021年6月24日前填好《2020年跨校区上课教师交通费统计表》(含研究生课程教师,样表见附件),请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专科生课程教师统计表报教务处教务科、后勤住房管理办公室审核,研究生课程教师统计表报研究生院培养科、后勤住房管理办公室审核,最后统一交后勤服务集团综合管理办公室。
2.后勤服务集团综合管理办公室汇总后报学校计划财务处,学校计划财务处根据审核意见一次性拨款到各学院,教师到所在学院领取。
3.课时交通费发放标准为2元/课时。
4.2020年已办理交通IC卡的行政人员不予办理。
5.各学院将上课教师交通费统计表电子版同时发送到后勤服务集团综合管理办公室,微信号:13235602748,联系电话:8060295,联系人:张勇老师。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附表:2020年跨校区上课教师交通费统计表
后勤服务集团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