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非编员工防疫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2-22 点击数:

部属各单位:

2021年,后勤保障部始终保持战斗姿态,成功完成常态化疫情防控任务。为了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抗疫精神,推动我校后勤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开展2021年度“非编员工防疫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条件和指标分配

(一)评选范围

2021年度参与校园疫情防控保障工作的非编人员(工作满一年)。

(二)评选条件

1.忠于职守,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任务和要求,服务师生,出色完成各项后勤服务保障任务;

2.事迹应在后勤部门有一定影响力,充分体现了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

(三)指标分配

序号

单位

指标(人)

备注

1

校医院

19

东校区(含沙市校区、医管办)10人、武汉校区、西校区、城中校区各3

2

后勤防控办

3


3

学生宿舍服务中心

3


4

水电节能服务中心

1


5

教室维护服务中心

4


6

饮食服务中心

3


7

物业服务中心

4


8

邮政服务中心

1


9

幼儿园

1


10

机关

1



合计

40


 

二、组织领导

后勤保障部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方先尧任组长、肖品龙任副组长,防控办、综合办、党务办、人力资源办、安全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务管理办公室。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2022225日前,个人填写“非编员工防疫工作积极分子”评选申报表(见附件),交给各部门初审。文字材料(200-300字)要求实事求是、重点突出。提供一张近期免冠登记照片。

2.部门推荐。各部门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于228日前向党务管理办公室推荐候选人,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3.组织评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在各部门推荐基础上进行资格(材料)初审,报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最终名单。

4.表彰奖励。20223月初,印发表彰文件,并在相关会议上予以表彰和奖励。

 

 

 

 

                     后 勤 保 障 部 党 委

                       2022222


附件:后勤保障部非编员工防疫工作积极分子评选申报表

                                                    填报日期: 2022 2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照片

所在部门


所在岗位


申报理由: (可以另外增加附件)

 

 

 

 

 

 

 

 

 

 

 

 

 

 

 

 

 

推荐意见

(盖 章)

后勤保障部审批意见

(盖 章)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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