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属各单位:
2021年,后勤保障部始终保持战斗姿态,成功完成常态化疫情防控任务。为了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抗疫精神,推动我校后勤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开展2021年度“非编员工防疫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条件和指标分配
(一)评选范围
2021年度参与校园疫情防控保障工作的非编人员(工作满一年)。
(二)评选条件
1.忠于职守,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任务和要求,服务师生,出色完成各项后勤服务保障任务;
2.事迹应在后勤部门有一定影响力,充分体现了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
(三)指标分配
序号 |
单位 |
指标(人) |
备注 |
1 |
校医院 |
19 |
东校区(含沙市校区、医管办)10人、武汉校区、西校区、城中校区各3人 |
2 |
后勤防控办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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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生宿舍服务中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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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电节能服务中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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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教室维护服务中心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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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饮食服务中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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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物业服务中心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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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邮政服务中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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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幼儿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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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机关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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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0 |
|
二、组织领导
后勤保障部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方先尧任组长、肖品龙任副组长,防控办、综合办、党务办、人力资源办、安全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务管理办公室。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2022年2月25日前,个人填写“非编员工防疫工作积极分子”评选申报表(见附件),交给各部门初审。文字材料(200-300字)要求实事求是、重点突出。提供一张近期免冠登记照片。
2.部门推荐。各部门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于2月28日前向党务管理办公室推荐候选人,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3.组织评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在各部门推荐基础上进行资格(材料)初审,报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最终名单。
4.表彰奖励。2022年3月初,印发表彰文件,并在相关会议上予以表彰和奖励。
后 勤 保 障 部 党 委
2022年2月22日
附件:后勤保障部“非编员工防疫工作积极分子”评选申报表
填报日期: 2022 年2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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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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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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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所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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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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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可以另外增加附件) |
部 门 推荐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后勤保障部审批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