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后勤服务集团关于非编人员用工年龄的规定》的通知
后勤所属各单位:
《后勤服务集团关于非编人员用工年龄的规定》已经后勤服务集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后勤服务集团
2020年3月23日
后勤服务集团关于非编人员用工年龄的规定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后勤服务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实际用工需求,经集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对非编人员用工年龄作如下规定:
一、女性用工
1、集团自聘员工年满50周岁,必须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后,根据本人意愿、身体状况、岗位需求,经用工科室(中心)提出申请、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初核、分管领导同意后,可以转为劳务派遣用工,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2、劳务派遣员工年满50周岁,由劳务公司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后,根据本人意愿、身体状况、岗位需求,经用工科室(中心)提出申请、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初核、分管领导同意后,集团作为用工方可以通知劳务公司继续聘用,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续签相关合同或协议。
3、劳务派遣员工年满55周岁,集团作为用工方不再聘用。
二、男性用工
1、集团自聘员工年满60周岁,必须办理退休手续,集团不再续聘。
2、劳务派遣员工年满60周岁,集团作为用工方不再聘用。
三、特殊用工
根据特殊工作需要聘用超龄员工的,采取一事或一人一议,经集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后办理相应手续。
四、本办法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