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后勤服务集团内部沟通,增强决策科学性,全面推进集团内部各部门协调发展及各项工作的落实,特建立工作例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地点
原则上为每周一上午8:30,地点在集团会议室,没有特殊情况不另行通知。
二、参会人员
会议由集团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其他集团领导召集并主持,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学校纪检专员,总经理助理兼党政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参加。根据会议内容,集团有关职能部门或中心(实体)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三、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及学校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
2.分管领导通报上周工作、本周周工作安排,沟通情况,对会议涉及的分管工作提出意见;
3.列席会议的集团有关职能部门或中心(实体)负责人汇报相关工作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4.会议主持人对集团工作例会进行总结,部署本周工作安排。
四、会务组织
集团党政办公室做好会前准备工作,负责会议记录,根据要求编发会议纪要,制作相关文件,催办、督办工作落实。
五、会议要求
1.参会人员应遵守例会时间,不得无故缺席,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参会人员必须向总经理履行请假手续,并报集团办公室备案。
2.会议讨论的内容不得随意外传,注意保密,会议研究决定事项,以会议纪要或有关文件通知为准。
3.会议列席人员要根据会议内容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在汇报工作时应简明扼要,汇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4.集团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会议内容抓好落实。
(2024年12月16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