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准确编制学校2024年度维修改造项目的计划,后勤保障部从即日起开始受理各单位2024年度维修改造项目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学校教学、科研、实验、行政办公、学生宿舍、食堂、体育场馆等公用房屋的维修改造,校内供水、供电、排污、道路、环境、绿化等改扩建工程均可纳入年度维修改造申报范围。
二、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本着安全、环保、节约、高效的原则,先危后旧、先急后缓,厉行节约、保证重点,根据工作需要和所使用房屋、水电设施等实际情况,提出拟在2024年度实施的维修改造项目。
2.按照《长江大学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2〕147号)第二章第六条“二级教学单位自筹经费预算在2万元以内的零星维修工程由项目所在单位自行管理”规定以外的维修项目,均应坚持应报尽报的原则。
3.本次未按要求申报的项目,除可能涉及突发安全事故的排危抢险及其他应急抢修工程外,原则上不再临时安排。
4.凡申报的维修改造项目必须注明经费来源,未落实维修经费的将不予受理。
5.校内公共区域所需进行的维修改造项目,由后勤保障部下属各中心负责申报。
6.无论是单位自筹经费还是需要学校统筹经费的维修项目,均需填报《长江大学2024年度维修改造项目申报表》(见附件),明确项目简况、项目方案、项目预算等。
7.各单位所申报项目,需明确一名具体工作人员作为项目联系人,方便对接后续的具体工作。
8.后勤保障部汇总各单位申报的维修改造项目计划后,将按照程序提请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待准予立项并下达维修计划后,按照“先危后旧、先急后缓、民生优先、科学有序”的工作方针统筹实施。
三、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
各单位按要求填写好《长江大学2024年度维修改造项目申报表》后,请于2023年12月30日前将申报表的纸质及电子文档报送后勤保障部维修服务中心(地址:东校区后勤2号楼二楼204办公室),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曹秋红
联系电话:0716-8061789
电子信箱:382519215@qq.com
四、其他说明
依据《长江大学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2〕147号)有关规定,武汉校区各单位维修改造项目的申报由校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相关事宜请联系校区管委会后勤保障部。
附件:长江大学2024年度维修改造项目申报表
长江大学后勤保障部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