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部门业务主管考核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2-07 点击数:

各二级中心(医院、幼儿园)、机关各科室:

根据《后勤服务集团部门业务主管选聘及管理办法(试行)》后勤【2021】5号文件,结合后勤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部门业务主管考核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业务主管工作业绩。

二、考核形式

1.科室(中心)鉴评:相关科室(中心)对业务主管一年来的工作(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考核后出具评价意见报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2.业务主管述职测评:每人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评委现场实名制评级;评委为后勤保障部班子成员、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3.党政联席会议会评:党政联席会议结合业务主管述职测评结果和科室(中心)鉴评意见,决定最终考核等级。

三、考核时间

12月7日-11日,其中述职时间定于12月13日上午,地点为后勤楼六楼会议室。

四、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考核排名结果,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1.拉开档次兑现年终绩效;

2.决定是否晋级或续聘或降级或解聘。

五、考核组织机构

成立后勤服务集团业务主管考核领导小组,与后勤保障部科室(中心)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小组一致。下设办公室在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后勤服务集团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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