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校园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

2、负责东、西校区学生宿舍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

3、负责东校区、西校区和沙市校区等区域生活垃圾清运管理工作。

4、负责东校区的南苑小区、南区、油苑小区、东苑小区及沙市校区等区域物业外包服务的监管工作。

5、负责东校区文科楼、人才公寓(三区)、西校区农科楼的物业管理工作。

6、负责东校区自行车棚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校园道路、广场、绿地等区域的公共设施零星维修的上报工作。

8、负责学校爱委会的日常工作。

9、负责荆州校区化粪池清掏的管理工作。

10、负责荆州校区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11、负责东校区油苑小区、城中校区家属区职工住宅楼栋门禁系统维护管理工作。

12、负责校园内绿化垃圾、零星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

13、负责荆州花园、津华花园物业费的付费管理工作。



ICP备案编号:鄂ICP备05003301号 版权所有:长江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管理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