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教育部门下达的各项要求,对幼儿进行全面发展的教育,使幼儿健康、活泼、愉快地成长。

2、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着力培养幼儿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积极促进幼儿健康心智雏形形成,全面引导幼儿启蒙教育兴趣培养,促进幼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3、附属幼儿园是长江大学公办民营性质,努力吸纳校内教职员工的子女入园是主要任务。

3、规范招生流程,严格按流程做好开学前幼儿的招生工作。

4、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工作,将幼儿安全管理放在所有工作的首位。

定期对房屋、设备、消防等进行安全防护和检查;建立食品、药物等管理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

5、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文体活动的兴趣。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能力、动手能力。充分利用综合性大学教育资源,拓展幼儿教育视野。

6、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建立健全卫生消毒制度,定期检查,认真做好新生入园的体检、每日晨检和疾病防治工作。

7、建立家园联系制,促进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向家长宣传科学保育、教育幼儿的知识。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促进幼儿发展。

(2021年5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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