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的统一管理,提高学校年度维修资金使用效率,科学编制学校2026 年度零星维修工程项目计划,根据《长江大学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5〕91号)相关规定,后勤保障部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受理2026年度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教学、科研、实验、行政办公、学生宿舍等房屋的维修改造,以及校内供水、供电、排污、道路、环境、绿化等改扩建工程,均应纳入年度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申报范围。
二、申报要求
1.各单位应本着安全、节约、高效、环保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及所使用房屋建筑、水电设施等现状,合理提出拟于2026年实施的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2.本次未按要求申报的项目,除涉及突发安全事故的排危抢险及其他应急维修工程外,原则上不再临时增补。
3.申报项目须注明经费来源,未落实经费的项目不予受理。
4.校内公共区域的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由后勤保障部下属各中心及武汉校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申报。
5.所有维修项目(含单位自筹和学校统筹经费)均须填报《长江大学年度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申报表》(见附件),明确项目简况、实施方案及预算等内容。
6.各单位须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项目联系人,负责后续对接工作。
7.后勤保障部汇总申报后将按照“先急后缓、民生优先、科学有序”的原则统筹安排,并按程序提交零星维修管理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6年1月9日前,将《长江大学年度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申报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以下地址:
荆州校区:
后勤楼2号楼203办公室(后勤保障部维修服务中心)
武汉校区:
A教101旁(武汉校区管理委员会维修管理科)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方式:
荆州校区:曹老师,0716-8060285,382519215@qq.com
武汉校区:陈老师,15861908069,871866180@qq.com
四、其他说明
根据《长江大学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办法》,武汉校区各单位维修改造项目的申报由校区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具体事宜请联系管委会相关部门。
附件:《长江大学年度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申报表》
后勤保障部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