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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来源: 时间:2020-06-19 作者: 点击:

为了认真落实学校相关文件,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办法:

1.全体员工必须全职在岗工作,不准冒名顶岗和不在岗等“吃空饷”现象发生,违反规定,中心将该人员退回后勤保障部人力资源部。

2.因擅自请人代岗,如代岗者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中心概不负责。

3.严格考勤,全体员工每天必须按规定分类、分区签到。

4.请假需本人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假期结束后本人及时到中心销假。

5.临时外出需将本人去向及所办事情告知本单位领导,未经请假或说明的,均按擅自离岗处理。

6.员工旷工及处理

①未请假、请假未准、超假或擅自离岗人员一律按旷工处理。

②旷工三天以内,按日扣发双倍工资,旷工三天以上,停发工资。

③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中心将该人员退回后勤保障部人力资源部。

(2026年9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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