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职责

水电节能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研究本中心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荆州校区供水供电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做好水电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保障学校正常的供水供电秩序;

3.负责水电管网、线路、路灯及学校办公场所水电设施的零星维修工作;

4.做好荆州校区水电规划、水电设施改造计划及增容报装工作;

5.负责校区内各单位和住户的水电表安装、核算,水电费的外付与回收;做好水电节能工作,逐步推广节电节水技术和产品;

6.负责员工的消防安全与技术培训工作,抓好安全工作管理,保障水电安全运行;

7.负责对校内邮政、通信供应商的管理与收费,维护师生权益;

8.加强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做好员工的管理、检查和考核工作;

9.完成后勤保障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ICP备案编号:鄂ICP备05003301号  版权所有:长江大学后勤服务集团

  • 后勤服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