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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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零星维修工程相关管理文件;

2.负责收集、整理、编制零星维修项目年度计划,报批后建立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库; 

3.负责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预算编制,决算初审工作;

4.配合招标管理部门预算金额完成2万元以上零星维修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预算金额2万元以下临时性零星维修工程类项目和5万元以下应急性零星维修工程类项目协议商的遴选工作; 

5.起草合同文件,负责零星维修项目的合同管理,监督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6.负责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报批工作,建立健全工程设计变更台帐,负责主要材料和主要设备的认质认价管理工作; 

7.负责施工过程的现场管理和质量监督;

8.负责零星维修项目的支付管理,建立健全价款支付逐级签认制度和支付台帐;  

9.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10.负责零星维修项目保修期的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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