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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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服务中心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法令,严格执行学校及后勤保障部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切实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负责全校师生员工饮食服务管理工作,加强伙食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合理使用各类经费。

4.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搞好食堂(餐厅)饮食卫生、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并注意安全生产,做好防火、防盗、防毒、节水、节电、节气等工作。

5.充分利用现有条件抓好创收项目,为改善师生生活而努力。

6.拟定饮食服务中心发展规划、达标等工作,加强对锅炉房的管理,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加强对设备的保养、改造和更新添置工作,努力改善工作环境,减轻工人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

7.加强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中心员工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工作。

8.加强民主管理食堂,实现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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